东至县对养老机构医务室开展督导
发布日期:2020-08-05浏览人次:711

为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,强化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体系和功能定位,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,东至县卫生监督所根据《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发〔2017〕38号)和《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卫老龄发〔2019〕60号)等文件要求,对县域内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开展执法检查。

执法人员对照《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(试行)》,对内设医务室的功能布局、人员资质、感控管理、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内容进行规范督导,并对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意见,要求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、服务保障能力,加强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培训,加强体温检测,严格管理生活物资进入和生活垃圾的清运,对回家返院老年人、新入院的老年人,应在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。对探视人员,要求在进入生活区前更换并正确佩戴口罩、鞋底消毒或穿鞋套,保持室内通风等。同时,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,为老年人提供连续、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。

东至县卫生监督 朱利生